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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公示
发表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21次        [打  印]        [关  闭]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107号)有关要求,自2012年起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行5年有效期满复核制度。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地期满复核工作材料审核,各有关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复核评估,我市嘉定区、奉贤区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闸北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三个区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30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上海市北京西路1477号807室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邮编:200040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