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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首批星级社会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23次        [打  印]        [关  闭]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同意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以行业自律形式开展社会医疗机构星级评审工作的批复》(沪卫医管〔2011〕26号),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于2012年开展了社会医疗机构星级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社会医疗机构星级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27家社会医疗机构被评为本市首批星级社会医疗机构,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11日,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以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施士德、冒展藻
联系电话:62470290
传   真:62470130
电子邮箱:ssyx829@163.com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件:
上海市首批星级社会医疗机构名单
星级标杆单位(五星):空缺
星级示范单位(四星):石四箴口腔医疗中心、上海禾新医院、上海安达医院、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上海开元骨科医院
星级达标单位(三星):上海博爱医院、上海康平医院、上海曲阳医院、上海虹桥医院、上海中原护理院、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上海和平眼科医院、上海天伦医院、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上海沪申五官科医院、上海彭江医院、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上海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上海远大心胸医院、上海仁爱医院、上海西郊骨科医院、上海华康护理院、上海兴岛医院、上海亲和源医院、上海赤峰医院、上海广德中医门诊部、上海海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