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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有效)
发表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5次        [打  印]        [关  闭]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区血液管理办公室,有关医疗机构:

经研究,现废止《关于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卫计规〔2018〕50号,原文号为沪卫医政〔2004〕184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8日